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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資訊中心規則

圖書資訊中心規則

本頁整理圖書資訊中心各項使用規範,方便讀者快速查找閱覽、借還書、電子資源與空間使用規定。

完整規則分類

閱覽規則

民國 96 年 7 月制定
民國 97 年 2 月修訂
民國 98 年 7 月修訂
民國 98 年 11 月 24 日修訂
民國 100 年 4 月 13 日修訂
民國 105 年 8 月 12 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民國 112 年 12月 22 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 (以下簡稱本中心) 為發揮本中心應有功能, 保障入館師生公平使用館內各項資源設備, 並維護閱覽查詢資料之寧靜,制定閱覽規則 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二. 服務對象

  1. 本校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
  2. 行政同工
  3. 學生
  4. 浸會傳道人與宣教士 [下載申請表]
  5. 退休之專任教師及行政同工
  6. 校友 [下載申請表]
  7. 眷屬 [下載申請表]
    全修生、專任教師、行政同工之眷屬與16歲以上子女
  8. 校外讀者 [下載申請表]
    有研究需要、經申請核准之校外人士
  9. 館際合作館
  10.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
三. 開放時間 ([在校生假期開館申請表])

  1. 開學期間:
    週一至週四上午 8:00 至晚間 10:00,週五上午 8:00 至下午 5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。
  2. 寒暑假期間:
    週一至週五上午 8:00 至 12:00,下午 14:00 至 17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。
  3.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開放。

四. 注意事項

  1. 讀者使用本中心的館藏與設備,請遵守相關的規定。
  2. 為保持閱覽環境之清潔與安靜,請勿攜帶食物與飲料入館,如有特殊需要時,請務必在一樓茶水間使用;室內嚴禁大聲喧嘩影響其他讀者閱覽權益。若經規勸無效者,得請該讀者立即離開本中心。
  3. 本中心採開架式閱覽,讀者可自由選擇所需要的圖書,使用完畢請放在各樓層的服務台,毋需自行上架。
  4. 離開本中心時請將私人物品帶走,勿佔用閱覽座位,影響其他讀者使用權利。
  5. 本中心內的公用電腦僅供查詢、流通之用,請勿用作其他用途。
  6. 請勿擅自開啟館內的空調與撥動空調的溫度,若有需要或任何問題,請洽館員。
  7. 館藏圖書資料的影印與使用請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,若有違法情事請自行負責。
  8. 欲借用本中心內的教室,包括:課程教材室、視聽室等請洽館員。
  9. 院內六歲以下兒童欲使用兒童室者,請家長陪同,請勿將其單獨留在兒童室中。若欲借還書請家長代理,亦請家長協助維護環境清潔與館內秩序。

五.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註明時間,公布實施。修正時,亦同。

借還書規則

摘要:明訂各類讀者之借閱冊數與期限、續借與預約規定,以及圖書逾期、遺失與毀損之處理及賠償辦法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供服務讀者借閱參考本中心之館藏資料,制定借還書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二. 服務對象

  1. 本校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
  2. 行政同工
  3. 學生
  4. 浸會傳道人與宣教士
  5. 退休之專任教師及行政同工
  6. 校友
  7. 眷屬 (全修生、專任教師、行政同工之眷屬與16歲以上子女)
  8. 校外讀者 (有研究需要、經申請核准之校外人士)
  9. 館際合作館
  10.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
三. 借還書時間

  1. 開學期間:週一至週四上午 8:00 至晚間 10:00;週五上午 8:00 至下午 5:30;週六及週日不提供借還服務。
  2. 寒暑假期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 8:00 至下午 5:30;週六及週日不提供借還服務。
  3.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提供借還服務。

四. 借書規則

1. 有借閱權之讀者,請憑學生證或借書證辦理借閱。

2. 各類型讀者借閱規定 (以下具雙重身份之讀者,需擇一身份辦理借書證,不得重複申辦):

讀者類型 圖書借閱
冊數
課程教材
借閱冊數
借期
(天)
可續借
次數(次)
逾期罰款
(元/天)
專任教師 50 20 90 0 0
兼任與客座教師 30 20 30 1 0
行政同工 30 10 30 1 0
全修生 30 10 30 1 5
選修生 10 0 14 1 5
推廣教育學生 10 0 14 1 5
浸會傳道人與宣教士 10 0 30 1 0
退休之專任教師及行政同工 20 10 30 1 0
校友 10 10 30 1 5
眷屬 10 10 30 1 5
校外讀者 10 0 14 1 5
館際合作館 10 0 30 1 0
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 5 0 21 1 5

3. 教授備課用書使用期間,若遇有讀者需要使用借閱圖書,請先歸還,待讀者使用完畢再借閱。

4. 擬續借圖書請在到期日之前辦理,到期之後不提供續借;已預約圖書亦不提供續借。

5. 擬借之館藏資料若已被借出,可辦理預約;新書展示區的圖書亦可辦理預約。

6. 現期期刊、過期期刊、裝訂期刊、參考書、報紙、聖經典藏等僅供館內閱覽,不提供外借服務。

7. 指定參考書借閱方式:

  • (1) 館內閱覽:讀者借閱以兩冊為限,借閱期限一次為兩小時。
  • (2) 隔夜借閱服務:讀者得於當日閉館前一小時外借,於次一開館日後一小時內歸還,每人借閱以兩冊為限。

8. 第 6 與 7 項資料的借閱資格,以本校教職員生為限。

五. 還書規則

  1. 讀者所借閱的圖書應以本中心規定的期限內歸還。
  2. 本中心若有特殊需要或進行圖書清點時,得預告並收回借出之圖書。
  3. 學生畢業、休學、退學或教職員離職前須還清所有借閱圖書。

六. 違規與賠償

  1. 逾期圖書:凡借閱之圖書超過期限,每冊每日罰款新台幣五元;指定參考書逾時歸還每小時罰五元。逾期罰款未繳清之前,不得繼續借閱。
  2. 遺失圖書處理:
    (1) 若遺失為中文書未絕版者,請於一個月內歸還新書;絕版者,以每頁五元賠償。
    (2) 若遺失為英文書未絕版者,請於三個月內歸還新書;絕版者,以每頁五元賠償。
  3. 請勿在圖書上圈點、評註、塗抹等;若有損毀,將照價賠償。

七. 附則

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多媒體資料使用規則

摘要:明訂視聽資料及教學道具之借閱數量、期限與罰金,並宣導智慧財產權與設備愛護規範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 (以下簡稱本中心) 為提供讀者借閱與使用本中心之多媒體資料,制定多媒體資料使用規則 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二. 服務對象

  1. 本校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
  2. 行政同工
  3. 全修生及眷屬
  4. 已辦理證件之校友
  5. 選修生僅限館內使用

三. 各類型多媒體資料及借閱規則

資料類型 數量 (件) 期限 (天) 逾期罰款 (每件每天/元)
光碟片 (CD) - 語音 2 7 5
光碟片 (CD) - 音樂 2 7 5
光碟片 (CD) - 資料 2 7 5
光碟片 (VCD) 2 7 5
光碟片 (DVD) 2 7 5
幻燈(捲)片 2 7 5
錄音帶 5 14 5
錄影帶 2 7 5
法蘭絨教材 2 7 5
教學圖片 10 7 5
道具 10 7 5
布偶 5 7 5

四. 注意事項

  1. 本中心之多媒體資料及視聽設備,採開架式管理,可在館內使用或借出使用。
  2. 若多媒體資料上註明「限館內使用者」,將不提供外借;如有特殊需求,得以另行向本中心提出使用申請。
  3.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嚴禁複製本中心的館藏視聽資料,違規者自負法律責任。
  4. 請保持光碟資料表面的清潔,謹防刮傷。
  5. 借閱之資料若有破損、污穢、遺失,請負責復原、購買或議價賠償。
  6. 使用本中心之視聽設備請依照規定使用,並愛惜各項設備;使用時請保持館內安靜與秩序。使用完畢後請依正常程序關閉機器電源,並歸還借用資料。

五. 附則

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電子資源使用規則

摘要:明訂各類使用者之資格與申請方式,規範帳號密碼取得流程、更新時間,並嚴禁帳號外流以維護資源授權規範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協助本校師生從事教學與研究,購置電子資源,並制定電子資源使用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二. 使用資格

  1. 第一類型使用者:本校的專兼任教師、客座教師、行政同工;在學的全修生以及選修生。
  2. 第二類型使用者(需要經由申請取得使用資格):本校畢業之校友。

三. 使用方式

  1. 第一類型使用者:本中心將以 e-mail 寄送資料庫的帳號與密碼清單至讀者信箱。
  2. 第二類型使用者:可親自到本中心辦理使用申請,若不克前往,可自本中心網站下載申請表或以電話、E-Mail 向本館索取申請表,依照申請表說明完成申請程序。

四. 使用期限

一年。

五. 注意事項

  1. 進入線上資料庫的帳號與密碼,將在新學期開始時更換(每年的四月、九月),屆時將以 E-Mail 通知所有使用者。
  2. 鑑於資料庫使用的規定,帳號與密碼僅限本人使用,嚴格禁止外流與他人查詢。 若有違規情形,將停止使用權利。

六. 附則

本規則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館際合作規則

摘要:明訂本中心與其他圖書館之館際合作申請資格、服務項目、費用標準、借閱期限與相關違規處理辦法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協助本校教職員生或合作圖書館讀者使用館際合作服務,制定館際合作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二. 服務對象

  1. 本校的專兼任教師、行政同工、全修與選修生
  2. 與本中心有館際合作關係的合作圖書館(以下簡稱合作館)
  3.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
三. 服務項目 ([館際合作申請表])

  1. 館際圖書互借
  2. 館際期刊/圖書複印

四. 相關規定

  1. 本中心對外申請的館際合作服務、收費標準、借閱期限或相關規定將依照各合作館的規定辦理。
  2. 合作館申請本中心館際合作服務,將依照本中心相關規則辦理:
    • (1) 館際互借範圍:以圖書為限,期刊、報紙、視聽資料、教師指定參考書等僅限館內閱覽的資料不提供外借。
    • (2) 借書冊數以10冊為限,借期30天;若該書無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。
    • (3) 圖書資料的寄送請自行負擔掛號郵資。
    • (4) 期刊影印:A4/2元,郵資另計。傳真:市內每張/5元,長途每張/10元。
    • (5) 付款方式:現金或郵票擇一付款。
    • (6) 圖書逾期未還、遺失、損害等,依照本中心相關規則辦理。
  3. 本中心與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會員館的合作,依照協會與各館訂定之館際合作相關規則辦理。
  4. 館際圖書互借或資料複印必須依照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。
  5. 本中心讀者提出館際合作申請之前,請先查詢本中心館藏目錄,確定沒有館藏,始得提出申請。
  6. 本中心讀者向合作館借閱之圖書,應自負保管責任。若逾期未還或遺失,將依照合作館相關規則辦理罰款或賠償事宜。
  7. 本中心讀者向合作館借閱之圖書,請在借閱到期日三日前將圖書與應負擔費用交至本中心。讀者亦可自行前往合作館歸還圖書。
  8. 館際期刊/圖書複印請提供館員詳細之書目資料。

五. 附則

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研究桌使用規則

摘要:明訂專用研究桌之申請資格、登記抽籤方式、學期使用期限及環境維護與個人物品管理規範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便利本校師生從事教學、研究與學習、設立專用研究桌,並制定研究桌使用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二. 申請資格

凡本校專兼任教師、客座教師、全修生、亞神(ABGTS)研究生,經提出申請,得依本辦法使用研究桌。

三. 申請方式

申請者請在公告的時間內以電話、e-mail、親自報名等任一方式向本中心登記,未登記者形同放棄;本中心將訂定時間統一抽籤決定位次,登記與抽籤的時間將以公告或 e-mail 方式通知。

四. 使用期限與使用時間

  1. 使用期限:以學期為限 (三月至八月、九月至次年二月)。
  2. 使用時間:與本中心開放時間相同。

五. 注意事項

  1. 研究桌將優先保留給登記的本校專兼任教師、客座教授、走讀生、三年級論文寫作同學、亞神(ABGTS)研究生等。
  2. 本中心視需要另設保留桌做為彈性使用。
  3. 研究桌借用以一學期為限,下學期欲使用者需重新登記。
  4. 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、期刊、參考書、指定參考書等,請勿留置於個人研究桌。
  5. 放置於研究桌之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負保管之責。
  6. 使用期滿請將個人物品清除。
  7. 研究桌勿堆放私人雜物,應保持整齊清潔。

六. 附則

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註明時間,公布實施,修正時,亦同。

研究室使用規則

民國113年1月10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便利本校專任與客座教師從事教學與學術研究,設立研究室(區),並制定研究室(區)使用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
二. 申請資格

凡本校專任教師、客座教師,因教學、講道或研究上的需要,提出申請,得依本規則使用研究室(區)。

三. 申請方式

申請者請向本中心索取申請表填寫或口頭申請辦理。

四. 使用期限與使用時間

  1. 使用期限:一學年;八月~次年七月
  2. 使用時間:與本中心開放時間相同。
    • (1) 開學期間:週一至週四上午8:00至晚間10:00,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5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
    • (2) 寒暑假期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5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
    • (3)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開放。
    • (4) 若有特殊使用需求者,請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
五. 注意事項

  1. 本中心目前在三樓開放四間研究室,三個研究區(為半開放區域)提供教師教學研究需求使用。
  2. 為使研究室(區)充份發揮功能,申請者請慎重考量使用的狀況。若非經常性使用,請申請研究桌或使用二樓保留區的座位。
  3. 安息年的專任教師,若有研究上的需求需要使用研究室(區),仍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  4. 若申請人數超過本中心提供的研究室(區)數目,將以抽籤方式決定。
  5. 未經辦理借閱手續的圖書、期刊、參考書、指定參考書等,請勿放置於研究室(區)內。
  6. 放置於研究室(區)的私人貴重物品,請自負保管之責。
  7. 使用者每日使用完畢請關閉電源及門窗,維持研究室(區)的整齊清潔。
  8. 使用期滿請將所有私人物品全部移出。
  9. 本中心有清點、整潔、尋書等之必要時,館員可自行入內,使用者不得拒絕。

六. 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多功能教室使用規則

民國114年6月27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
一. 宗旨
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多功能教室進行各項學術活動,特訂定本要點。

二. 申請資格

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皆得依本要點向本中心提出申請借用。

三. 借用方式

  1. 自行填寫預約表格(見附件)。
  2. 當日若無人預約,可現場登記使用。
  3. 預約時段以二週內為限,每位借用人一天至多可預約 3 小時。
  4. 若欲使用教室器材,請洽館員登記。

四. 多功能教室開放時間

  • 週一至週四:早上 8:30 ~ 晚上 10:00
  • 週五:早上 8:30 ~ 下午 5:30
  • 週六及週日:不開放
  • 寒暑假期間:早上 8:30 ~ 下午 5:30
  • 校務相關使用時,時間另訂之。

五. 注意事項

  1. 使用者應保持環境整潔,愛惜各項器材及設備,倘遺失或因操作不當導致損壞,應負賠償之責。
  2. 借用教室器材者,用畢請洽館員清點設備後歸還。
  3. 使用者不得有飲食、喧嘩或其它不當行為,違者本中心得立即停止其使用。
  4. 攜入之私人物品應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本中心不負保管責任。使用完畢時,應收拾整齊,並將私人物品移出。
  5. 使用者不得於同一使用時段重複預約館內其他空間。

六.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常見問題 FAQ

Q 誰可以使用圖書資訊中心?
A
本校教職員工生得依規定使用圖書資訊中心各項服務。校外人士之使用資格,請依本中心現行規定辦理。
Q 校外人士可以入館嗎?
A
校外人士若為第一次入館需配合辦理入館登記,後續若有使用需要請依規定辦理校外讀者證,並繳交年費500元整。
Q 館內可以攜帶食物或飲料嗎?
A
為維護館內整潔及閱覽秩序,入館請勿攜帶飲料及食物,館內飲食悉依本中心規定辦理。
Q 借書可以借幾本、借多久?
A
借閱冊數、借期及相關限制,依借還書規則及讀者身分別辦理。實際借閱條件請參閱本中心借還書規則
Q 借書可以續借嗎?
A
符合續借條件之圖書,得依本中心規定辦理續借。若圖書已被預約、逾期或不符續借條件,則不得續借。
Q 電子資源可以在校外使用嗎?
A
部分電子資源得於校外使用,實際使用方式請參考校外連線說明
Q 研究桌或研究室要如何申請?
A
研究桌、研究室及其他空間之使用,應依各項使用規則及申請程序辦理。相關條件、時段與名額限制,請依本中心公告為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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