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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資訊中心規則
圖書資訊中心規則
本頁整理圖書資訊中心各項使用規範,方便讀者快速查找閱覽、借還書、電子資源與空間使用規定。
完整規則分類
▶ 閱覽規則
民國 96 年 7 月制定
民國 97 年 2 月修訂
民國 98 年 7 月修訂
民國 98 年 11 月 24 日修訂
民國 100 年 4 月 13 日修訂
民國 105 年 8 月 12 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民國 112 年 12月 22 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 (以下簡稱本中心) 為發揮本中心應有功能, 保障入館師生公平使用館內各項資源設備, 並維護閱覽查詢資料之寧靜,制定閱覽規則 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. 服務對象
- 本校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
- 行政同工
- 學生
- 浸會傳道人與宣教士 [下載申請表]
- 退休之專任教師及行政同工
- 校友 [下載申請表]
- 眷屬 [下載申請表]
全修生、專任教師、行政同工之眷屬與16歲以上子女 - 校外讀者 [下載申請表]
有研究需要、經申請核准之校外人士 - 館際合作館
-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三. 開放時間 ([在校生假期開館申請表])
- 開學期間:
週一至週四上午 8:00 至晚間 10:00,週五上午 8:00 至下午 5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。 - 寒暑假期間:
週一至週五上午 8:00 至 12:00,下午 14:00 至 17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。 -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開放。
四. 注意事項
- 讀者使用本中心的館藏與設備,請遵守相關的規定。
- 為保持閱覽環境之清潔與安靜,請勿攜帶食物與飲料入館,如有特殊需要時,請務必在一樓茶水間使用;室內嚴禁大聲喧嘩影響其他讀者閱覽權益。若經規勸無效者,得請該讀者立即離開本中心。
- 本中心採開架式閱覽,讀者可自由選擇所需要的圖書,使用完畢請放在各樓層的服務台,毋需自行上架。
- 離開本中心時請將私人物品帶走,勿佔用閱覽座位,影響其他讀者使用權利。
- 本中心內的公用電腦僅供查詢、流通之用,請勿用作其他用途。
- 請勿擅自開啟館內的空調與撥動空調的溫度,若有需要或任何問題,請洽館員。
- 館藏圖書資料的影印與使用請遵守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,若有違法情事請自行負責。
- 欲借用本中心內的教室,包括:課程教材室、視聽室等請洽館員。
- 院內六歲以下兒童欲使用兒童室者,請家長陪同,請勿將其單獨留在兒童室中。若欲借還書請家長代理,亦請家長協助維護環境清潔與館內秩序。
五.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註明時間,公布實施。修正時,亦同。
▶ 借還書規則
摘要:明訂各類讀者之借閱冊數與期限、續借與預約規定,以及圖書逾期、遺失與毀損之處理及賠償辦法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供服務讀者借閱參考本中心之館藏資料,制定借還書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. 服務對象
- 本校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
- 行政同工
- 學生
- 浸會傳道人與宣教士
- 退休之專任教師及行政同工
- 校友
- 眷屬 (全修生、專任教師、行政同工之眷屬與16歲以上子女)
- 校外讀者 (有研究需要、經申請核准之校外人士)
- 館際合作館
-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三. 借還書時間
- 開學期間:週一至週四上午 8:00 至晚間 10:00;週五上午 8:00 至下午 5:30;週六及週日不提供借還服務。
- 寒暑假期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 8:00 至下午 5:30;週六及週日不提供借還服務。
-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提供借還服務。
四. 借書規則
1. 有借閱權之讀者,請憑學生證或借書證辦理借閱。
2. 各類型讀者借閱規定 (以下具雙重身份之讀者,需擇一身份辦理借書證,不得重複申辦):
| 讀者類型 | 圖書借閱 冊數 |
課程教材 借閱冊數 |
借期 (天) |
可續借 次數(次) |
逾期罰款 (元/天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專任教師 | 50 | 20 | 90 | 0 | 0 |
| 兼任與客座教師 | 30 | 20 | 30 | 1 | 0 |
| 行政同工 | 30 | 10 | 30 | 1 | 0 |
| 全修生 | 30 | 10 | 30 | 1 | 5 |
| 選修生 | 10 | 0 | 14 | 1 | 5 |
| 推廣教育學生 | 10 | 0 | 14 | 1 | 5 |
| 浸會傳道人與宣教士 | 10 | 0 | 30 | 1 | 0 |
| 退休之專任教師及行政同工 | 20 | 10 | 30 | 1 | 0 |
| 校友 | 10 | 10 | 30 | 1 | 5 |
| 眷屬 | 10 | 10 | 30 | 1 | 5 |
| 校外讀者 | 10 | 0 | 14 | 1 | 5 |
| 館際合作館 | 10 | 0 | 30 | 1 | 0 |
|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 | 5 | 0 | 21 | 1 | 5 |
3. 教授備課用書使用期間,若遇有讀者需要使用借閱圖書,請先歸還,待讀者使用完畢再借閱。
4. 擬續借圖書請在到期日之前辦理,到期之後不提供續借;已預約圖書亦不提供續借。
5. 擬借之館藏資料若已被借出,可辦理預約;新書展示區的圖書亦可辦理預約。
6. 現期期刊、過期期刊、裝訂期刊、參考書、報紙、聖經典藏等僅供館內閱覽,不提供外借服務。
7. 指定參考書借閱方式:
- (1) 館內閱覽:讀者借閱以兩冊為限,借閱期限一次為兩小時。
- (2) 隔夜借閱服務:讀者得於當日閉館前一小時外借,於次一開館日後一小時內歸還,每人借閱以兩冊為限。
8. 第 6 與 7 項資料的借閱資格,以本校教職員生為限。
五. 還書規則
- 讀者所借閱的圖書應以本中心規定的期限內歸還。
- 本中心若有特殊需要或進行圖書清點時,得預告並收回借出之圖書。
- 學生畢業、休學、退學或教職員離職前須還清所有借閱圖書。
六. 違規與賠償
- 逾期圖書:凡借閱之圖書超過期限,每冊每日罰款新台幣五元;指定參考書逾時歸還每小時罰五元。逾期罰款未繳清之前,不得繼續借閱。
- 遺失圖書處理:
(1) 若遺失為中文書未絕版者,請於一個月內歸還新書;絕版者,以每頁五元賠償。
(2) 若遺失為英文書未絕版者,請於三個月內歸還新書;絕版者,以每頁五元賠償。 - 請勿在圖書上圈點、評註、塗抹等;若有損毀,將照價賠償。
七. 附則
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▶ 多媒體資料使用規則
摘要:明訂視聽資料及教學道具之借閱數量、期限與罰金,並宣導智慧財產權與設備愛護規範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 (以下簡稱本中心) 為提供讀者借閱與使用本中心之多媒體資料,制定多媒體資料使用規則 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. 服務對象
- 本校專兼任教師與客座教師
- 行政同工
- 全修生及眷屬
- 已辦理證件之校友
- 選修生僅限館內使用
三. 各類型多媒體資料及借閱規則
| 資料類型 | 數量 (件) | 期限 (天) | 逾期罰款 (每件每天/元) |
|---|---|---|---|
| 光碟片 (CD) - 語音 | 2 | 7 | 5 |
| 光碟片 (CD) - 音樂 | 2 | 7 | 5 |
| 光碟片 (CD) - 資料 | 2 | 7 | 5 |
| 光碟片 (VCD) | 2 | 7 | 5 |
| 光碟片 (DVD) | 2 | 7 | 5 |
| 幻燈(捲)片 | 2 | 7 | 5 |
| 錄音帶 | 5 | 14 | 5 |
| 錄影帶 | 2 | 7 | 5 |
| 法蘭絨教材 | 2 | 7 | 5 |
| 教學圖片 | 10 | 7 | 5 |
| 道具 | 10 | 7 | 5 |
| 布偶 | 5 | 7 | 5 |
四. 注意事項
- 本中心之多媒體資料及視聽設備,採開架式管理,可在館內使用或借出使用。
- 若多媒體資料上註明「限館內使用者」,將不提供外借;如有特殊需求,得以另行向本中心提出使用申請。
-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,嚴禁複製本中心的館藏視聽資料,違規者自負法律責任。
- 請保持光碟資料表面的清潔,謹防刮傷。
- 借閱之資料若有破損、污穢、遺失,請負責復原、購買或議價賠償。
- 使用本中心之視聽設備請依照規定使用,並愛惜各項設備;使用時請保持館內安靜與秩序。使用完畢後請依正常程序關閉機器電源,並歸還借用資料。
五. 附則
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▶ 電子資源使用規則
摘要:明訂各類使用者之資格與申請方式,規範帳號密碼取得流程、更新時間,並嚴禁帳號外流以維護資源授權規範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協助本校師生從事教學與研究,購置電子資源,並制定電子資源使用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. 使用資格
- 第一類型使用者:本校的專兼任教師、客座教師、行政同工;在學的全修生以及選修生。
- 第二類型使用者(需要經由申請取得使用資格):本校畢業之校友。
三. 使用方式
- 第一類型使用者:本中心將以 e-mail 寄送資料庫的帳號與密碼清單至讀者信箱。
- 第二類型使用者:可親自到本中心辦理使用申請,若不克前往,可自本中心網站下載申請表或以電話、E-Mail 向本館索取申請表,依照申請表說明完成申請程序。
四. 使用期限
一年。
五. 注意事項
- 進入線上資料庫的帳號與密碼,將在新學期開始時更換(每年的四月、九月),屆時將以 E-Mail 通知所有使用者。
- 鑑於資料庫使用的規定,帳號與密碼僅限本人使用,嚴格禁止外流與他人查詢。 若有違規情形,將停止使用權利。
六. 附則
本規則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▶ 館際合作規則
摘要:明訂本中心與其他圖書館之館際合作申請資格、服務項目、費用標準、借閱期限與相關違規處理辦法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協助本校教職員生或合作圖書館讀者使用館際合作服務,制定館際合作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. 服務對象
- 本校的專兼任教師、行政同工、全修與選修生
- 與本中心有館際合作關係的合作圖書館(以下簡稱合作館)
- 持有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館際合作證件的讀者
三. 服務項目 ([館際合作申請表])
- 館際圖書互借
- 館際期刊/圖書複印
四. 相關規定
- 本中心對外申請的館際合作服務、收費標準、借閱期限或相關規定將依照各合作館的規定辦理。
- 合作館申請本中心館際合作服務,將依照本中心相關規則辦理:
- (1) 館際互借範圍:以圖書為限,期刊、報紙、視聽資料、教師指定參考書等僅限館內閱覽的資料不提供外借。
- (2) 借書冊數以10冊為限,借期30天;若該書無人預約,可續借一次。
- (3) 圖書資料的寄送請自行負擔掛號郵資。
- (4) 期刊影印:A4/2元,郵資另計。傳真:市內每張/5元,長途每張/10元。
- (5) 付款方式:現金或郵票擇一付款。
- (6) 圖書逾期未還、遺失、損害等,依照本中心相關規則辦理。
- 本中心與「台灣神學圖書館協會」會員館的合作,依照協會與各館訂定之館際合作相關規則辦理。
- 館際圖書互借或資料複印必須依照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。
- 本中心讀者提出館際合作申請之前,請先查詢本中心館藏目錄,確定沒有館藏,始得提出申請。
- 本中心讀者向合作館借閱之圖書,應自負保管責任。若逾期未還或遺失,將依照合作館相關規則辦理罰款或賠償事宜。
- 本中心讀者向合作館借閱之圖書,請在借閱到期日三日前將圖書與應負擔費用交至本中心。讀者亦可自行前往合作館歸還圖書。
- 館際期刊/圖書複印請提供館員詳細之書目資料。
五. 附則
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▶ 研究桌使用規則
摘要:明訂專用研究桌之申請資格、登記抽籤方式、學期使用期限及環境維護與個人物品管理規範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便利本校師生從事教學、研究與學習、設立專用研究桌,並制定研究桌使用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. 申請資格
凡本校專兼任教師、客座教師、全修生、亞神(ABGTS)研究生,經提出申請,得依本辦法使用研究桌。
三. 申請方式
申請者請在公告的時間內以電話、e-mail、親自報名等任一方式向本中心登記,未登記者形同放棄;本中心將訂定時間統一抽籤決定位次,登記與抽籤的時間將以公告或 e-mail 方式通知。
四. 使用期限與使用時間
- 使用期限:以學期為限 (三月至八月、九月至次年二月)。
- 使用時間:與本中心開放時間相同。
五. 注意事項
- 研究桌將優先保留給登記的本校專兼任教師、客座教授、走讀生、三年級論文寫作同學、亞神(ABGTS)研究生等。
- 本中心視需要另設保留桌做為彈性使用。
- 研究桌借用以一學期為限,下學期欲使用者需重新登記。
- 未經辦理借閱手續之圖書、期刊、參考書、指定參考書等,請勿留置於個人研究桌。
- 放置於研究桌之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負保管之責。
- 使用期滿請將個人物品清除。
- 研究桌勿堆放私人雜物,應保持整齊清潔。
六. 附則
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註明時間,公布實施,修正時,亦同。
▶ 研究室使用規則
民國113年1月10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便利本校專任與客座教師從事教學與學術研究,設立研究室(區),並制定研究室(區)使用規則(以下簡稱本規則)。
二. 申請資格
凡本校專任教師、客座教師,因教學、講道或研究上的需要,提出申請,得依本規則使用研究室(區)。
三. 申請方式
申請者請向本中心索取申請表填寫或口頭申請辦理。
四. 使用期限與使用時間
- 使用期限:一學年;八月~次年七月
- 使用時間:與本中心開放時間相同。
- (1) 開學期間:週一至週四上午8:00至晚間10:00,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5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
- (2) 寒暑假期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5:30,週六及週日不開放
- (3) 國定及校定假日不開放。
- (4) 若有特殊使用需求者,請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五. 注意事項
- 本中心目前在三樓開放四間研究室,三個研究區(為半開放區域)提供教師教學研究需求使用。
- 為使研究室(區)充份發揮功能,申請者請慎重考量使用的狀況。若非經常性使用,請申請研究桌或使用二樓保留區的座位。
- 安息年的專任教師,若有研究上的需求需要使用研究室(區),仍可向本中心提出申請。
- 若申請人數超過本中心提供的研究室(區)數目,將以抽籤方式決定。
- 未經辦理借閱手續的圖書、期刊、參考書、指定參考書等,請勿放置於研究室(區)內。
- 放置於研究室(區)的私人貴重物品,請自負保管之責。
- 使用者每日使用完畢請關閉電源及門窗,維持研究室(區)的整齊清潔。
- 使用期滿請將所有私人物品全部移出。
- 本中心有清點、整潔、尋書等之必要時,館員可自行入內,使用者不得拒絕。
六. 本規則經本院行政會議通過後,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▶ 多功能教室使用規則
民國114年6月27日行政會議通過修訂
一. 宗旨
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圖書資訊中心(以下簡稱本中心)為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使用多功能教室進行各項學術活動,特訂定本要點。
二. 申請資格
凡本校教職員工生皆得依本要點向本中心提出申請借用。
三. 借用方式
- 自行填寫預約表格(見附件)。
- 當日若無人預約,可現場登記使用。
- 預約時段以二週內為限,每位借用人一天至多可預約 3 小時。
- 若欲使用教室器材,請洽館員登記。
四. 多功能教室開放時間
- 週一至週四:早上 8:30 ~ 晚上 10:00
- 週五:早上 8:30 ~ 下午 5:30
- 週六及週日:不開放
- 寒暑假期間:早上 8:30 ~ 下午 5:30
- 校務相關使用時,時間另訂之。
五. 注意事項
- 使用者應保持環境整潔,愛惜各項器材及設備,倘遺失或因操作不當導致損壞,應負賠償之責。
- 借用教室器材者,用畢請洽館員清點設備後歸還。
- 使用者不得有飲食、喧嘩或其它不當行為,違者本中心得立即停止其使用。
- 攜入之私人物品應自行保管,如有遺失,本中心不負保管責任。使用完畢時,應收拾整齊,並將私人物品移出。
- 使用者不得於同一使用時段重複預約館內其他空間。
六. 本規則經行政會議通過後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