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登革熱疫情持續升溫,請確實落實環境管理及孳生源清除工作,以避免登革熱流行疫情發生
說明:
一、近日颱風或大雨,造成部分地區積水或環境中積水容器增 加,加上全臺氣溫炎熱,適
合病媒蚊生長,登革熱流行風險大幅增加。為避免登革熱流行疫情發生,請持續確實
辦理以下防疫措施:
(一)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規定,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,應配合接受主
管機關之檢查、治療、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、檢疫措施。爰各地方政府各級流行
疫情指揮中心開設後,經防疫指揮官或衛生主管機關指示, 有關特定風險場域之
公、私場所之所有人、管理人或使用人應限期完成之防治工作,不得拒絕、規避
或妨礙。
(二)務請校內各責任區負責人員、巡檢人員依學校所訂登革熱防治相關計畫及「登革
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」,落實校園環境巡檢,並加強落實權管房舍、空地
、空屋、公共工程工地及設備設施之環境管理;另專責人員每週應定期或不定期
巡檢積水容器或積水區,雨後或曾發現陽性孳生源之熱點及校園內工程施工之場
所,應加強派員巡查及清除病媒蚊孳生源。
(三)請積極配合各地方衛生單位的清消工作及稽查作業,如經地方政府環境查核結果
發現有病媒蚊孳生源時,請即電話告知本部,並於改善完成後回報本部、衛生單
位及教育主管機關,以避免疫情擴散蔓延造成防疫破口。
(四)另權管土地及房舍,如使用現況為出租,務請要求承租人落實環境管理,並於契
約或相關通知文書中,明確告知承租人有關環境管理及孳生源巡檢之應負義務與
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。
(五)請掌握自流行區來 (返) 臺教職員工生之人數、名冊與健康狀況,以及關懷全校教
職員工生之健康狀況,並進行 衛教宣導,如有身體不適或相關症狀,請儘速就醫
並通報衛生單位及辦理校安通報,以利掌握校園疫情發展。
二、為建立大專校院登革熱防治-環境清消專責人員聯絡名冊, 請各校於112年9月7日前
上網填寫聯絡人員相關資訊,網 址:https://forms.gle/hSK7wDnLqcPBskGd6。
三、有關登革熱相關衛教資訊與最新疫情,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
(http://www.cdc.gov.tw)參考瀏覽。 另如有登革熱防疫相關問題,可逕洽當地各級
指揮中心(區公所、清潔隊、衛生所)協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