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訊238期 -- 校長的話 -- 使命的傳承
薪火相傳是必須的,這是生命延續的定命。為讓傳承順利,作到無縫接軌,傳承須有體制的規範,及事先的準備。聖經中記載很多美好的例子,摩西揀選約書亞,訓練他,之後將領導以色列民的責任移交給他。先知以利亞呼召以利沙跟隨他,訓練他,到了時候將先知事奉的領導託付於他。救主耶穌呼召門徒跟隨祂,加以裝備和教導,並揀選門徒成為使徒,繼續傳揚福音,建立教會。使徒保羅帶領提摩太加入宣教行列,與保羅一起同工,參與事奉,並在保羅之後被按立為教會領袖,繼續牧養的工作。
傳承的交接,不只是新舊領導人的更換,更重要的是教會或機構的事奉使命、核心價值及屬靈文化的傳承。「傳」的人要交待清楚,「承」的人要謹慎持守。持守不等於墨守成規,改變與更新是必要的,因時代的背景與挑戰不同,必須要重新檢視所領受的,順著聖靈的感動與引導,心意更新而變化,察驗何為神美善的旨意,再加以適當的回應和改變。改變或不改變,更新或維持,都是要依靠神所賜的智慧,作出抉擇。
智慧的人能分別絕對性與相對性的不同,相對性可變,但絕對性不可變。雖後現代的人不喜歡「絕對」,挑戰「權威」,但基督信仰者,依然敬畏神,因敬畏神是智慧的開端。聖經是神的話語,具有權威,聖經中所記載主耶穌所吩咐門徒的命令,具有權威性,是絕對不可變的。對基督徒來說,主耶穌升天前對門徒所吩咐的大使命,「所以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浸,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太28:19-20)這是個絕對的使命,不是相對可變的,或考慮是否遵守的,這是任何教會或機構,所傳承永不改變的使命。
大使命的目標就是「使萬民作主門徒」。門徒的訓練是大使命的核心目標,當然要先「去」傳道才會有人信主,因信道是從聽道來的,聽道是從傳道來的。也要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浸,引領信徒進入基督的身體,過教會團契的生活,並且以主的教訓教導他們遵守,活出所信的,在生活中活出基督,見證基督。每間教會或機構都有自己的特色,發展的方向也略有不同,但教會或機構真正的目標是門徒的產生,真正要作的工作是門徒的再造與訓練及差派。
神學教育的目標不單只是增加神學知識,或提高事奉的技巧,最重要的目標是造就主的門徒,而這位主的門徒又能再傳基督,使別人再成為主的門徒。正如使徒保羅對提摩太所吩咐的:「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聽見我所教訓的,也要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。」(提後2:2)這位門徒就是傳道人,這位傳道人是一位有道可傳的人,也是一位能傳道的人,且是一位活出道來的傳道人,更是一位能作屬靈傳承的傳道人。這就是神學教育所傳承永不改變的使命。